一、議題需求受理間為每年3至5月以及9至11月。
二、校務研究中心為校長直屬單位,業務以校級策略分析及整體校務發展研究為主,以受理以下議題為原則:
(一)攸關全校策略方向、或需跨單位協作之重大政策研究。
(二)高教深耕計畫、校務發展計畫等校級專案之分析;或教育部、評鑑機構等外部要求之整體校務所需整體分析
(三) 校務研究中心之研究議題由校長裁示;若涉及跨單位或校務重大議題者,得由校長召集或主持之副校長層級會議研議後,依校長裁示或校級會議決議,辦理相關策略性分析與研究支援。
三、完整數據資料須與需求單一併提供,自議題提案通過校務研究議題執行會議起算,若為教育部或校級最少需安排3個月的執行時間,非者得視IR人力排程決定。
